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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173177-5/2024-0028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02
名称: 护照相关“问”与“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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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相关“问”与“答”

发布日期:2024-10-02  浏览次数:-

问:因护照丢失,我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发办理了新护照,但后来又找到了原护照,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护照吗?

答:原护照不可使用。在您提出补发申请时,已签署护照遗失《确认书》,出入境管理部门据此注销原护照,然后签发新护照,原护照无法继续使用。

温馨提示:护照丢失不仅会影响您的出入境行程,还会增加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日常生活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