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173177-5/2024-00293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02
名称: 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0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日期:2024-10-02  浏览次数:-

问:纳税人住房贷款已经提前还清,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住房贷款如已提前还清,不能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