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答:企业所得税为法人税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索引号: | 74173177-5/2025-0036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7-04 |
名称: | 我公司是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
主题词: |
问:我公司是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答:企业所得税为法人税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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