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湛江市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条件:
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湛江市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应提交资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毕业证书(博士、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3)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4)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申请程序与时间:缴纳社保6个月后,个人通过访问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官方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首先选择登录账号,利用电子社保卡的扫一扫功能快速登录。登录成功后,返回主页面,选择“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并在受理地点中选择“湛江市市本级”(受理地点看公司所注册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可能会被退回)。接着,填写个人资料、毕业院校、参与工作时间、合同信息、工作单位信息以及社保卡信息;随后,在“劳动合同”部分上传劳动合同的电子版,并在“其他附件”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社保卡的电子版。至于补贴申请表,上传与否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