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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工抢出时间!湛江两部门联合发布《湛江市全面开展“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1 09:39 来源:湛江发布、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点击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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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全面开展“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审议通过,旨在有效减少从拿地到拿证的中间环节,逐步推进至全面实现土地一级市场“交地即交证”,提升企业的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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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建立交地与发证联动机制,从挂牌出让、拍卖成交、签订出让合同、交付土地、颁发证书等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靠前服务,确保实现企业在约定交付土地当天,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各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推动符合条件的土地一级市场全面实现“交地即交证”。

适用范围:在约定土地交付日期前,已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政府出让土地。

《方案》具体如何实施?

请看下文

(一)挂牌出让阶段

土地储备管理部门完成拟出让地块分割合并,申请办理拟出让地块独宗不动产登记,避免大宗或多宗储备土地出让部分土地时,由于未及时办理剩余未出让土地变更登记,导致储备库储备土地少登、漏登。

(二)成交确认阶段

土地成交后,利用科(股)室当天及时将土地出让成交情况通报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受让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倒排日期,指导受让人收集申请登记材料。

(三)缴交税费阶段

受让人缴交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容缺受理。

(四)交地办证阶段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土地储备管理部门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签订时,土地储备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同步通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为受让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去年湛江成功办理了第一例“交地即发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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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方联合协作,在权利人广东康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土地当天,同时为其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成功实现交地与发证“双同步、零时差”。

“交地即发证”是湛江继2021年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之后,多部门联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次深化。

下一步,湛江将以“常态化、标准化、高效化”为原则与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前置服务,增强信息共享力度,推动交地与发证两个环节从“串联”办理向“并联”办理转变,逐步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办理质效,切实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