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3、GZY-C-01、GZY-D-05单元地块局部调整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调整范围涉及四个地块,其中GZY-A-03-01-04地块位于奋勇大道(在建)和沈海高速交界处北侧,GZY-C-01-01-03地块位于于沈海高速与207国道交界处东侧,GZY-D-05-05-10地块位于曼谷南路和粤海铁路之间,GZY-D-05-05-14地块位于207国道和粤海铁路交界处西侧。
2.调整面积:GZY-A-03-01-04地块面积为522.48平方米,GZY-C-01-01-03地块面积为14799.51平方米,GZY-D-05-05-10地块面积为4422.02平方米,GZY-D-05-05-14地块面积为2010.64平方米。
3.调整内容:
(1)GZY-A-03-01-04地块,规划范围内一类物流仓储/二类工业可选择用地调整为通信用地,调整后通信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GZY-C-01-01-03地块,规划范围内草地调整为公路用地;
(3)GZY-D-05-05-10地块,规划范围内防护绿地调整为消防用地,调整后消防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4)GZY-D-05-05-14地块,规划范围内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通信用地,调整后通信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二、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
2.网络公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fenyong.gov.cn/
3.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5日(公示时间为30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可通过信函或网络的方式反馈意见。
三、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至件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邮编524232)。
2.网络反馈,请发送邮件到批前公示意见反馈邮箱(zjfygxq@163.com)。
3.有效反馈期限: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5日。信件邮戳日或电子邮件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参考。
4.反馈需知: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
附件:
粤公安网备44088202000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