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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2单元地块局部调整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3 18:20 来源:广东湛江奋勇高新区网站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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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地块局部调整草案进行公告,公开征询意见。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申请人: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 

申请内容:《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GZY-A-02单元地块局部调整草案公示。 

项目位置:调整范围位于万象西路以西、岘港南路以北、庆和路以东,涉及GZY-A单元。 

调整面积:调整范围面积为48694.44平方米。 

调整内容: 

(1)功能调整:将规划范围内新型产业用地和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可选择用地,原城市道路用地保持不变,新型产业用地减少14643.64平方米,商业用地减少32371.41平方米,二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可选择用地增加47015.05平方米。 

(2)指标调整:调整后二类工业/一类物流仓储可选择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8,30%≤建筑系数≤60%,绿地率≤20%。 

(3)备注:后续相邻地块的出让及建设需保障本地块通行出入;本地块建设不得影响现状道路及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 

(2)网络公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fenyong.gov.cn/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公示时间为30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可通过信函或网络的方式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致件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邮编524232)。 

(2)网络反馈,请发送邮件到批前公示意见反馈(zjfygxq@163.com)。有效反馈期限: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信件邮戳日或电子邮件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参考。 

反馈需知: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


附件: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