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围绕从总则、职责分工、入驻流程、选取流程、信用管理、咨询投诉、责任追究及附则等7章节共32条。
重点内容(节选): 与修订前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 一是强化公平竞争保障。 删除原《管理办法》关于“必须在中介超市采购的范围”“直接选取方式”等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便利项目业主灵活、多元选择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效率。 ◉ 二是完善选取方式体系。 在原有“择优选取”“随机抽取”“竞价选取”基础上,新增“均价选取”方式,防范中介服务机构恶意低价中选、保障中介服务质量。明确选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主选择,充分保障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权。明确每种选取方式需至少2家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项目,强化竞争性要求。 ◉ 三是解决实践突出问题。 明确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由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确定,增强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调整运营主体的能力,提升管理运营的适配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合同签订时限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30日,为行政机关签订合同预留充裕时间。删除“失信预警”“中介服务成果上传至中介超市”等条款,增强制度实用性。咨询渠道增加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电话,提升咨询响应效率。 ◉ 四是优化部分条款表述。 制定依据增加《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制度衔接。补充中介服务定义,避免与房地产中介、家政中介、婚姻中介等其他类型中介概念混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调整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提升内容准确性。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 本办法所称中介超市,是指全省统一建设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平台。 * 本办法所称项目业主,是指通过中介超市购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通过中介超市为项目业主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是行业主管部门在中介超市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的统称。
具体原文:https://zfsg.gd.gov.cn/zwgk/wjk/content/post_4849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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