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8 10:00 来源:本站 点击数:8529
浏览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以下调整:

  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2018〕187号文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小时。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