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07:20 来源:本站 点击数: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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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8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湛江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责成有关方面切实加强整改,注重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工作,落实审计整改。从整改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湛江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部分问题的整改也纳入了督办事项,有力地促进了财政预算资金、财务收支规范管理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加快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7年10月底,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13887.82万元,其中:促进增收节支137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213597.82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81万元,核减投资额72万元;审计建议173条,移送处理事项4件,移送处理人员1人。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市(县)政府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核查、落实责任、妥善处置;对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完善制度。截至2017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250.85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381.55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7.20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685.91万元;采纳审计建议202条。
二、财政部门组织预(决)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6年市本级财政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湛江奋勇高新区、市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2017年均编制预算,并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二是预算编制未细化、涉及金额4500万元的问题。市直已在《湛江市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中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已在草案中注明“使用用途”;2017年区开发区已按规定细化预算;三是部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4.75亿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将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催促资金到位和拨付,提高项目支出的执行率。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调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涉及金额25238万元的问题。开发区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及年度中需调整的预算项目,严格按预算法的有关流程报市人大审查批准后才按调整项目进行安排支出。
(2)关于107个1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7.61亿元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有17个预算项目涉及资金3.04亿元已整改;二是开发区将采取措施与各部门协商,加快资金安排,提高支出项目的执行率。
(3) 关于40个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11.74亿元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通过拨付、调减、收回等措施已落实整改45734万元;二是开发区通过采取措施加快资金安排,提高支出项目的执行率。
(4)关于部分资金结转超过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28676万元(其中:市直94项、余额2.32亿元,开发区60项、余额5366万元,奋勇高新区1项、余额110万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已通过拨付、收回和清理存量资金等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是:一是市财政局已落实整改14723.29万元;二是开发区通过清理存量资金,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奋勇区财政局已于8月4日将资金110万元拨付施工单位。

3、财政收支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87994万元(其中:市直建设用地缴款85998万元,财政专户结余1690万元,利息收入2万元,奋勇高新区304万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已落实整改(其中:湛江市财政局已分两批已将资金87690万元调入国库,奋勇区从2017年起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国库账户)。
(2)关于收入未及时清算(“未名收入暂存”余额6028.9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业务科室清理“未名收入”,并相应作账务处理。
(3)关于列支挂账,当年少列财政支出16.50亿元,历年累计少列支出80.72亿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在2017年预算安排消化部分挂账,二是加快清理、完善手续,按资金渠道调整账务。 
(4)关于省级收入未及时清算上缴(主要是市直滞留当年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省级分成收入94.69万元及余额4521.52万元未及时与省清算)的问题。财政部门将督促市公安局及时与省清算各年度的上缴指标,对不需上缴的余额,及时转入国库,预计11月可整改完毕。
(5)关于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37.31万元的问题。奋勇高新区强化程序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6)关于湛江开发区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省级海域使用金补助8713万元闲置3年)的问题,已整改,回收区财政统筹使用。  

(二)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级预算编制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具体是:一是遂溪县税收编制不合理,税收收入预算远超过经济增长预期;二是遂溪县、赤坎区预算编制不细化;三是遂溪县、赤坎区违规出台非税收入与执收部门工作经费挂钩政策、涉及金额5844.77万元)。遂溪县、赤坎区将采取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合理编制收支预算,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严格控制追加预算,提高预算的真实性、完整、合理性;三是纠正经费安排与非税收入挂钩的做法,加大对非税收入的财政统筹力度。

2、关于财政决算不真实、涉及金额10.06亿元的问题(其中:遂溪县少列预算收支44359万元,虚列支出51448万元;赤坎区虚列预算收支4816万元)。遂溪县、赤坎区已采取措施,一是规范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核算,加大清理力度,及时纠正经费安排与非税收入挂钩的做法;二是逐步安排资金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提高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完整。

3、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616万元的问题(其中:遂溪县未及时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00万元,赤坎区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拨付经费2616万元)。遂溪县已整改;赤坎区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程序,加强对《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4、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遂溪县未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08.46万元,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58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结余资金52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结余6024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等问题,遂溪县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08.46万元;二是收回统筹使用6130.36万元;三是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审批后,及时分配到使用单位,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关于赤坎区区属单位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205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结余3269万元、区属单位结余558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违规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往预算单位基本户2050万元,应实行直接支付支出项目使用授权支付50万元等问题,赤坎区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赤坎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已对加班误餐费报销规定作了重新修订,停止按旧文件要求发放加班误餐费;二是财政部门、赤坎区卫生局规范预算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务员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23个(含5个市直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18个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市直单位及有关所属单位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截至2017年11月底,通过发函追收、起诉、终止合同、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整改措施,已收回3706.09万元,调整会计账目5093.01万元,制定完善73项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是: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5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841.60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市规划局已发函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代建管理局和相关单位,要求清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是市高级技工学校已向法院起诉;三是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已对信威公司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正在解除合同;四是湛江海滨宾馆租金收入已全部收回、金额66.22万元和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收回资金上缴财政2.25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中。
2、关于有3个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60.16万元的问题(其中: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299.89万元、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318.41万元、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41.86万元)。已整改完毕,未上缴财政资金已缴入国库。
3、关于有3个单位收入1322.76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3个单位已整改。
4、关于有3个单位支付个人所得33.81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除了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由于经济困难未整改外,其余2个单位已整改。
5、关于市商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费及其它收入40.61万元存放个人账户的问题。市商业技工学校已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上缴了罚款5万元。 
6、关于有2个单位3个项目的预算支出完成率低于40%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快项目展开,提高项目执行率:一是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责任综合考核委托第三方考核方案已完成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现正签订合同,估计专项经费下月可使用;二是今年4月湛江市环保局与湛化集团、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积极协调沟通,同意湛化集团将250万元环保贷款转增实收资本及免除该笔贷款全部利息,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已做了账务处理。目前湛江市环保局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市环保装备公司借款问题;三是市民政局2017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定期对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进行统计,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项目的分配支出进度。
7、关于有3个单位部分项目资金闲置,金额2223.61万元的问题。3个单位已通过财政收回统筹1887.68万元,拨付使用等措施落实整改:一是湛江市环保局及下属单位已将闲置两年以上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上缴财政,截至2017年10月23日合计上缴金额862.41万元,对尚未完成的项目,已加快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整改(2016年末,市财政局已将资金回收统筹使用);三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上缴财政128.22万元,其余项目资金正在整改中。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6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会议费标准和公务接待,完备来函、审批、接待清单等手续落实审计整改,具体是:
1、关于有2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40.17万元问题。市工商局、市第一强制戒毒所将调整账务,规范会计核算。
2、关于有4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接待费3.87万元和有8个单位接待支出无公函、邀请函等62.40万元问题。12个单位已整改,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和费用支出管理,规范接待费报销手续。
3、关于有5个单位会议费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涉及金额26.36万元。大部分已整改,今后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其中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修订《湛江市技师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会议费超标准部分正在追收。
4、有1个单位科级以下人员18人共58次超标准乘坐飞机出差审批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7.04万元问题。湛江市环保局已采取整改措施,出台规定,规范出差审批手续。
(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购入设备或调拨资产造成帐外资产,涉及金额1164.57万元问题。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问题至今尚未整改;二是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已整改,设备已经移交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三是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已将固定资产入账处理。
2、关于有1个单位专用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405.54万元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分两次将闲置的社会保障卡阅读器1940台划拨给社保局及医院使用。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5个县(市、区)上报国有“僵尸企业”任务数据与市数据库的数量不一致,7个县(市、区)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和脱困任务未能按期完成,影响“去产能”行动计划的落实问题。各地方政府及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牵头建立了湛江市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报送制度;二是截止目前,我市非国有“僵尸企业”为9户,实行每季度定期报送有关情况;三是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和脱困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问题,未整改。
2、关于有3个县(市)未按时完成2016年度去库存任务,影响“去库存”行动计划的落实问题。廉江市、遂溪县和徐闻县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推进非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措施:一是调整转型,推进住房货币化;二是严格控制住宅开发用地供应;三是加强楼市控制管理;三是加大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划用途的审核;五是落实企业扶持政策降;六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防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3、关于全市符合用电优惠措施受惠条件的电力大用户13家,只有9家享受了用电优惠政策;有16家企业申请的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合计1230.65万元未及时拨付;有2128人申请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合计489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等影响“降成本”行动计划的落实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措施:一是享受直购电优惠政策问题已整改;二是10家企业至申领2015年失业稳岗补贴,已完成审核6家;三是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17年4月5日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申请拨付事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的函》,5月19日,市财政局已将补贴资金2.36万元拨付至相关企业。
4、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慢,未将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城乡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投资完成率仅为5.0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不及时,未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未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或2016年年度建设计划,未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度,未确定2016—2020年五年项目滚动实施计划等问题。各地方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各地方政府及市住建局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乡规划,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接口,截止2017年7月底投资完成率为14.6%;二是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市规划局提供最新的《湛江市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编制《湛江市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于2017年9月4日批复同意实施。
(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湛江西站客运枢纽工程、海堤建设工程、海东新区建设项目、佛山顺德(廉江)产业园、坡头科技产业园5个项目均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157.51亿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加强管理和沟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6月23日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报名。
2、关于湛江西站客运枢纽工程、海堤建设工程、海东新区建设项目、佛山顺德(廉江)产业园4个项目多报累计投资完成额17.75亿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相关单位已落实人员及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对报送数据的核查、管理,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二是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与发改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原项目的建设规划范围,以增加投资完成额。
3、关于海堤建设工程和海东新区建设项目资金缺口81.46亿元的问题。相关县(市、区)正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拍卖土地筹集建设资金;二是债券转贷资金6052万元;三是争取2017年上级补助资金。
4、关于湛江西站客运枢纽工程和坡头科技产业园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问题。麻章区、坡头科技产业园已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麻章区已全部完成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清点造册工作,并承诺在2017年7月底完成征地工作;二是坡头科技产业园已完成256亩土地征收工作。
5、关于佛山顺德(廉江)产业园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未能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的问题。 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落实参保名单后,拨付养老保障金至被征地农民的个人账户。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一是全市已查出拥有房产、企业、机动车等不符合扶贫条件的扶贫对象2057户7431人的问题;二是应列为而未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低保五保人员1468户2058人的问题。上述问题,开发区、雷州市、吴川市、廉江市已整改完毕,遂溪县正在整改中。
2、关于扶贫台账资料不完善(抽查雷州市、麻章区发现,部分村委会的扶贫台账不同程度缺少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申报资料的会议记录或照片、扶贫对象公示、调查问卷、精准扶贫明白卡、扶贫手册、致贫原因的佐证材料、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的问题。雷州市、麻章区已整改。
3、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部门未正式出台“1+N”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个别村委会不公示扶贫对象名单,不核实或不评议农户申报资料;个别工作组入户调查走形式,导致所提供或采集的信息不准确;个别县没有在政府网站和镇村公告帮扶对象名单等问题。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出台整改措施:一是雷州市、廉江市、麻章区、坡头区、开发区等市(区)相关部门已出台“1+N”配套政策;二是截至2017年7月份,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已出台了精准扶贫配套政策26个,对未出台精准扶贫相关配套政策的部门,市扶贫办督促其尽快出台。
4、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库未建立。各县(市、区)未及时审核编制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及项目使用规划,未及时建设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等问题。开发区、坡头区、雷州市、廉江市扶贫开发项目库正在建设中,扶贫项目正在审核中。
5、关于扶贫开发资金未足额到位,截至2016年9月30日,县(市、区)应配套未配套资金3999.83万元的问题。霞山区、开发区、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已整改,落实到位资金2186.50万元(其中雷州市还欠200万元未到位),徐闻县正在整改中,坡头区、吴川市未落实整改。

6、关于贫困户子女就读资助惠民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未发放;二是772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家庭不符合精准扶贫资格;三是贫困人口194人重复申报教育补助)。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已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对学生信息进行对碰分析,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二是各县(市、区)扶贫办通过镇政府、村委会通知贫困家庭申报资助,同时找出生源流向省外、市外的学生人数。对省内跨市就读学生,扶贫系统通知学生家长到就读学生申请;三是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内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发动符合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四是全面开展数据核查;五是重新上报建档立卡数据;六是督促落实,及时发放省拨补助资金;七是构建教育、精准扶贫部门联动机制。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7年7月底,有关地方政府已落实整改问题金额9292.45万元(占82.58%),具体是: 
1、关于市本级和3个县(市)1.12亿元安居工程资金未及时使用,至2016年底已闲置达1年以上的问题。除雷州市、徐闻县由于工程进展缓慢尚未拨付资金1039.70万元以外(其中:雷州市570.45万元,争取于2017年年底拨付使用完毕;徐闻县尚未拨付469.25万元,待验收完毕后再付款),其他的资金财政部门通过收回统筹、拨付已整改完毕。
2、关于保障性住房空置100套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对未及时发放保障房租赁补贴,涉及272户52.4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将医保基金违规调剂用于应由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承担的离休干部医疗费,涉及金额2427.34万元的问题。湛江市财政局已整改,于2017年1月将违规调剂职工医保基金归还原渠道基金账户。
2、关于有1家医疗机构超过国家规定的加成比例销售医用耗材,涉及金额1.29万元的问题。廉江市人民医院已整改,一是对出入库和收费系统进行升级;二是对错收费科室及人员按医院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3、关于未按规定实行职工医保总额预付制度的问题。湛江市人社局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及经办机构的责任,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可持续性;三是统一各县(市)结算方式,即实行“总量控制+按病种付费+人均定额”的结算方式。
4、关于市社保局和2个县级社保局截止2016年6月底拖欠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款1687.66万元(全部拖欠3个月以上)的问题。市社保局及2个县级社保局已落实整改,具体是:一是湛江市社保局于11月15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理赔款689.87万元;二是吴川市社保局已分别在2016年8月、11月支付拖欠定点医院大额医疗补助款462.97万元和294.28万元;三是廉江市社保局于2017年4月支付廉江市人民医院职工医保金240.54万元。
(三)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主办的“新增市区公交线路12条”事项,2016年开通的12条公交线路中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尚有5条未开通的问题。已整改,市公交公司新开通线路工14条,完成率为117%。
2、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的“完成18074户全倒户和未损茅草房重建验收 ”事项,雷州市和徐闻县两地尚有重建户485户、无人居住茅草房1341户因特殊情况未能改造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经报市政府同意对雷州市、徐闻县485户尚未开工且符合条件的重建户,列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同意对尚未拆除的1341户“无人居住需拆除茅草房”待未来政策时机合适时再进行改造;三是市财政将根据茅草房改造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市级补助资金。
3、关于市水务局主办的“建成104条自然村污水处理站”事项,麻章区尚有7座污水处理站未建成的问题。湛江市水务局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督办函、责任告知书、约谈等形式杜策麻章区政府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协调,解决施工和选址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继续加大力度督促,要求麻章区政府上报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
(四)十大民心工程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人民大道西侧供水管道改造因该路段计划实施快速路改造,为避免重复建设暂停的问题。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正在采取整改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2017年7月重新启动人民大道西侧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图纸审查,争取在10月底开始施工;二是“湖光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6月24日建成通水;三是“麻章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共6条市政供水管道)及管道下穿铁路护管涵工程”项目正加快推进建设。下步将继续联系相关单位协调管道穿越S374公路的事项。
2、关于截至2017年4月,市第一中医院迁建项目仅完成规划批复,市妇幼保健院仅完成选址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局正在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市第一中医院迁建”项目将由于项目规模需重新调整,原实施方案需进行修改,市卫生计生局已将新方案(湛卫报[2017]112号)于7月13日上报市政府,初步确定采用PPP模式规划建设;二是“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2017年7月份纳入市PPP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进行修改,项目需重新启动。
3、关于“完成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和系统工程尚未完工,市政供水工程源珠路主管道由于土地房屋征拆工作未完成尚未开挖施工的问题。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已2017年10月23日完成整体搬迁,新院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房已正式试业。
4、关于“动工建设市文化中心”项目未开展PPP招投标工作的问题。目前,市文广新局、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项目优化设计方案并报送市规划局,待组织规委会审核。
5、关于“动工建设市二技校一期”事项,截至2017年5月,规划建设用地401亩,尚余103亩建设用地待批,用地范围内约80亩水田耕地仍未转为建设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正在整改:一是8月1日已把上规委会的相关资料送到市规划局,现正等市规划局确定规委会时间;二是7月20日市政府组织的《湛江市教育民生工程PPP项目推进工作协调会》明确市二技新校区项目作为PPP项目由市教育局作为实施主体,8月23日市住建局已将项目移交市教育局。
(五)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红湖农场负责建设的3套高效人工湿地系统(含污水管网)进度缓慢。合同规定工程应在2014年3月前完工,截至2016年6月2#、3#人工湿地系统(含污水管网)已完工尚未验收,污水处理管网1#工程、复合型生物浮岛生活污水处理1#工程尚未开工的等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红湖农场3套高效人工湿地系统工程已竣工,并验收结算;二是。1#、2#、3#三套复合型生物浮岛生活污水处理池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的三套污水处理设施运作正常,达到排放的标准。
2、关于资金闲置时间较长。湛江农垦局高效人工湿地系统工程建设资金结余441.4万元已闲置2年半,生态林补偿资金9.70万元已闲置1年9个月;廉江市石角镇清拆养殖户补贴结余364.17万元等问题。一是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农垦局已整改,落实金额451.10万元;二是2017年3月廉江市工作组及石角镇政府已与9户签订新协议,预计5月底可以完备手续发放;4户上报上级执法部门依法拆取;10户正在加强与其沟通协调。
(六)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雷州市和徐闻县2013至2014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含扶持老区发展资金、扶贫培训资金、扶贫开发补助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长效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结余审计发现的问题。雷州市、徐闻县政府及扶贫职能部门已通过退还资金、补记会计账务和当地监察机关启动问责程序等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是:
1、关于2个村委会侵占合资经营和租金收入合计12.9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2、关于1个镇、1个小学、2个村委会骗取扶贫资金18.1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3、关于2个村委会套取扶贫资金5.2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2个村委会挤占挪用扶贫资金26万元的问题。徐闻县已整改 ;雷州市监察局准备启动问责程序,成立专门调查核实小组,目前正在开展核查中,其中:已追回1.305万元,发放贫困户5.5850万元。
5、关于雷州市3个乡镇6个村委会扶贫资金结余146.53万元长期闲置的问题。目前,雷州市已按原扶贫开发计划项目拨付资金98.08万元,尚有48.45万元正在抓紧办理扶贫项目变更和资金拨付手续,投入到光伏扶贫项目。 
以上是关于2016年度湛江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得到了纠正。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是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推进慢,或者整改中遇到了实际困难,整改效果不理想;有的是整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统筹解决难度大或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及时整改;有的是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有的是相关制度规则不符合实际,未及时修订完善,或相关重大改革措施正在统筹规划、深入论证、试点试行,整改实际也是推进制度逐步健全、体制逐步完善、改革逐步深化的一个过程。下一步,湛江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并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