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多名群众反映,存在不法分子谎称“认识内部人员,预交定金可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为有效预防相关诈骗陷阱,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财产安全,现特发布此公告。
提醒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自2012年起,我省(含我市)已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我市无经济适用住房出售。 我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均执行“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各类保障性住房规范性文件均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查询获取。广大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更无需预付定金。 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承诺。如发现有个人或组织以预先收钱为前提,承诺可帮助购买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请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3588031、358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