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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5-05-01 16:18 来源:安徽税务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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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