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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只提供食品外卖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5-06-04 22: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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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只提供食品外卖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答: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