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想咨询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是否有明确要求,比如大于60%或75%?网上仅能查到2004年似乎曾经有过相关要求,但未找到官方文件支撑。所以想咨询下目前是否有最新明确要求,或是否有建议数值,作为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扩容的参考。
答:2004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要求“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2017年《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已将该文件列入失效文件,不再执行。目前,没有对新建污水处理厂提出最低负荷率的要求。
粤公安网备440882020000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