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市(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70 万元,比上年减少10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5 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 万元),比上年减少17 万元,原因是处置部分老旧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 27 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原因是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经费增加。